职教圈2022-06-19 11:46:22
教职成司函〔2017〕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简称年报)是国家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履行责任担当、加强自觉自律、宣传发展成绩、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统称各地)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简称高职院校,包括民办和当年升本的学校,不包括2017年新设且当年未招生的学校),应实事求是,认真做好年报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
一、编制与发布
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年报》《院校年报》《企业年报》的基本编制要求和发布范围同上一年度。其中,《省级年报》《院校年报》五张表格的具体指标有修订,详见附件。
各地要统筹和加强对年报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领导,通过年报梳理展示高职院校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中国制造2025”“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培育工匠精神、促进就业创业、主动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的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
二、布置与报送
各地负责《省级年报》和辖区内《院校年报》《企业年报》的布置和报送工作。
1.网上提交。各地和各高职院校应于2018年1月20日前,登录“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主页“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年报(word版,“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经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扫描置于《院校年报》首页),填写和提交五张表格数据(保存后须点击“提交”按钮)。
2.公文报送。各地应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报送公文(一份,文中须附报送年报的学校和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后须加注所联系的院校)报送至我司高职发展处。不能按要求上报的学校应书面说明原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一并报送。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联系人:卜琼琼 任占营
电话/传真:010-66096232
邮箱:sfgz@moe.edu.cn
附件:1.填写说明
2.“计分卡”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3.“资源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4.“国际影响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5.“服务贡献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6.“落实政策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7.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1
填 写 说 明
1.“计分卡”“资源表”“国际影响表”“服务贡献表”和“落实政策表”中的“院校代码”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
2.“院校名称”须填写学校全称。
3.数据须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一致。例如,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生师比、双师素质专任教师人数等。
4.除特别说明外,相关数据统计的截止时间点为2017年8月31日。
5.请注意对照表格中标注的计量单位,网上填报仅填写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附件2
“计分卡”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计分卡”系综合衡量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管理评价工具。
1.毕业生“就业率”的分子为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分母为毕业生总人数。已就业毕业生包括:受雇全职工作人员、受雇半职工作人员、自主创业就业人员、毕业后入伍人员、毕业后读本科人员。
2.“月收入”指包含奖金、提成、住宿、住房公积金等折算成的现金总和。
3.“理工农医类专业相关度”指理工农医类专业的毕业生认为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比例,分母是本单位调查时理工农医类专业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分子是本单位理工农医类专业的毕业生认为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人数。
4.“母校满意度”指本校高职毕业生对母校表示满意的比例。
5.“雇主满意度”指录用应届高职毕业生的单位或部门对录用本校学生的满意度评价。
6.“毕业三年职位晋升比例”指本校2014届高职生毕业三年后有过职位晋升的比例。分母是本校2014届高职毕业生数,分子是毕业三年后有过职位晋升的本校2014届高职毕业生数,此处职位晋升形式可包含:工作职责的增大、管理权限的扩大、专业职称的提升及由这些带来的薪资增加。
表1 计分卡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16年 | 2017年 | |
1 | 就业率 | % | ||||
2 | 月收入 | 元 | ||||
3 | 理工农医类专业相关度 | % | ||||
4 | 母校满意度 | % | ||||
5 | 自主创业比例 | % | ||||
6 | 雇主满意度 | % | ||||
7 | 毕业三年职位晋升比例 | % |
附件3
“资源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资源表”系反映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管理评价工具。
1.“生师比”=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2.“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双师素质专任教师人数/专任教师数。
3.“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指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资产值与在校生总数之比。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实习、科研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4.“生均教学及辅助、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指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总面积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总数之比。
5.“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总数/在校生数。其中,工位数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数为准。
6.“校园网主干最大带宽”指院校内部局域网络环境主干带宽,通常分为10 Mbps、100 Mbps、1000 Mbps、10000 Mbps。
7.“教学计划内课程总数”指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开设的课程总量。其中,“线上开设课程数”指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拥有数字化教学资源,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授课、答疑、讨论以及提交作业和下载课件等基本教学活动的网络课程门数。建有课程网站但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课程,不能计入线上开设课程。
表2 资源表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16年 | 2017年 | |
1 | 生师比 | — | ||||
2 | 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 | % | ||||
3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 元/生 | ||||
4 | 生均教学及辅助、行政办公用房面积 | m2/生 | ||||
5 | 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 | 个/生 | ||||
6 | 校园网主干最大带宽 | Mbps | ||||
7 | 教学计划内课程总数 | 门 | ||||
其中:线上开设课程数 | 门 | |||||
学校类别(单选):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工科、农、林院校() 医学院校() 语文、财经、政法院校( ) 体育院校() 艺术院校() |
附件4
“国际影响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国际影响表”系反映高职院校国际合作和发挥影响力的管理评价工具。
1.“全日制国(境)外留学生人数(一年以上)”指学校接收一年以上全日制教育的国(境)外留学生总数。
2.“非全日制国(境)外人员培训量”指学校对国(境)外人员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的人日总量。
3.“在校生服务‘走出去’企业国(境)外实习时间”指在校学生服务中国企业到国(境)外进行专业实践教学的时间。
4.“专任教师赴国(境)外指导和开展培训时间”指学校专任教师到国(境)外进行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培训人员、技术服务和研发的时间。
5.“在国(境)外组织担任职务的专任教师人数”指在境外团体或国际机构中担任专职或兼职工作并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任教师数量。须在备注中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6.“开发国(境)外认可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数”指学校主持或参与开发与本校重点专业相关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并得到国(境)外两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同行采用的数量。须在备注中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7.“国(境)外技能大赛获奖数量”指学校师生在与专业教学相关的国(境)外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的总个数,包括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技能大赛上所获奖项。须在备注中逐一列出,否则数据无效。
表3 国际影响表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16年 | 2017年 | 备注 | |
1 | 全日制国(境)外留学生人数(一年以上) | 人 | —— | ||||
2 | 非全日制国(境)外人员培训量 | 人日 | —— | ||||
3 | 在校生服务“走出去”企业国(境)外实习时间 | 人日 | —— | ||||
4 | 专任教师赴国(境)外指导和开展培训时间 | 人日 | —— | ||||
5 | 在国(境)外组织担任职务的专任教师人数 | 人 | 填报格式:××(姓名)在××(组织名),担任××职务;逐一列出 | ||||
6 | 开发国(境)外认可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数 | 个 | 填报格式:××标准被××、××认可;逐一列出 | ||||
7 | 国(境)外技能大赛获奖数量 | 项 | 填报格式:××(姓名)在××(大赛名),获××奖;逐一列出 |
附件5
“服务贡献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服务贡献表”系反映高职院校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的管理评价工具。
1.毕业生就业去向分为三类:A类是毕业生留在当地(公办学校:如省级财政投入经费的以省域为“当地”,地级财政投入经费的以地级市域为“当地”,以此类推;民办学校:以学校所在地为“当地”;如有异地校区则分别统计)就业人数;B类是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服务人数;C类是毕业生到500强企业(指在过去5年曾经是世界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就业人数。各高职院校根据实际分别填写以上三类,各地在本省质量年报中可汇总分析以上三类情况。
2.“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指以学校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所涉及的经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与境外企业、个人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3.“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指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4.“技术交易到款额”指政府或企业通过技术市场购买院校的专利和技术成果、购买技术转让、委托技术研发等支付到账的费用。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5.“非学历培训到款额”指为社会进行的非学历性培训已到账的收入。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6.“公益性培训服务”指为社会进行的免费培训的规模。
表4服务贡献表
附件6
“落实政策表”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落实政策表”系通过院校数据反映政府落实国家发展高职教育政策情况的管理评价工具。
1.“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按照《财政部 ,“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年生均财政专项经费”是指“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中的专项经费支出。统计截止时点以财政年度为准。
2.“教职员工额定编制数”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定的学校教职工编制数;“在岗教职员工总数”指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和编外聘用的教学、科研和行政岗位人员总数(不含编外聘用的工勤人员)。“专任教师总数”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
3.“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指企业为学校提供的实践教学设备(设备在学校,产权属企业,学校有使用权)的总资产值。按照企业采购原值计算。
4.“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指用于补贴学生企业实习的经费(补贴给学生个人或企业),按照实习学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是指“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中的财政专项经费,如果没有单列财政专项则不填。
5.“生均企业实习责任保险补贴”指用于补贴学生企业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按照实习学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是指“生均企业实习责任保险补贴”中的财政专项经费,如果没有单列财政专项则不填。
6.“企业兼职教师年课时总量”指企业兼职教师当年为学生授课课时总量。“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指每年度用于支付企业兼职教师担任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践课教师的课时费总金额。兼课教师费用、企业兼职教师授课以外的费用都不能统计在内。其中,“财政专项补贴”是指“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中的财政专项经费。
表5落实政策表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指标 | 单位 | 2016年 | 2017年 | |
1 | 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 | 元 | ||||
其中:年生均财政专项经费 | 元 | |||||
2 | 教职员工额定编制数 | 人 | ||||
在岗教职员工总数 | 人 | |||||
其中:专任教师总数 | 人 | |||||
3 | 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 | 万元 | ||||
4 | 生均企业实习经费补贴 | 元 | ||||
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 | 元 | |||||
5 | 生均企业实习责任保险补贴 | 元 | ||||
其中:生均财政专项补贴 | 元 | |||||
6 | 企业兼职教师年课时总量 | 课时 | ||||
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 | 元 | |||||
其中:财政专项补贴 | 元 |
附件7
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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